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是政府透過提供獎勵和補助的方式,鼓勵房東將其房產提供給符合政府標準的包租代管業者。目前已經推行至第四期。此舉不僅促進了民間住宅的活化利用,彌補了社會住宅供應的不足,同時也為租戶提供了更多選擇,減輕了地方政府建造社會住宅的壓力。
對房東來說,將房屋投入社會住宅計畫不僅能享受稅收減免的好處,還能確保穩定的收入來源。對租戶而言,他們能以低於市場價格約八折的租金租賃住宅,並獲得公證費補助,以保障租賃關係的穩定,並實現房東和租戶雙方的共贏局面。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兩種方案,分為「包租」、「代管」。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有兩種主要方式,分別是「包租」和「代管」:
「包租」是指房東將房屋「出租」給包租業者,雙方簽署租賃契約後,包租業者再將房屋「轉租」給房客,同時業者也需要承擔後續的管理責任,簡而言之,包租業者在這裡充當了「二房東」的角色。
包租業者需承擔空租期的租金風險以及部分修繕房源的費用,因此通常以市價 8 折的價格跟房東承租房源。包租合約需簽訂3年。
「代管」意指代管業者扮演「媒合、管理」的角色,協助房東和房客完成租賃契約後「代替房東管理房屋」,並專注於後續的管理事務。
代管業者會向房東收取服務費,因此房東會有市價 9 折的租金收入。代管約一年一簽,得續約。
房東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,有穩定租金收益、減稅和修繕費補助等好處。對租客來說,可享有租金優惠和公證費補助,還有更快速的問題處理機制,省去了與房東溝通的煩惱。
包租代管333優惠有分成以下三種項目
包租代管333 | 計畫內容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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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種 費用 補助 |
修繕費補助 | 每年$10,000/屋 |
居家安全 相關保險 |
每年$3,500/屋 | |
公證費 | 4,500 元/次(雙北) 3,000 元/次(其他縣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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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計最高可領到 $18,000 |
包租租約簽3年、代管租約簽1年且可續約,合約期間房東委託給包租代管的服務費全免,由政府補助。包租代管業者要協助房東申請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、處理後續房客的租管問題,亦會協助屋主申請公證、修繕的補助。
包租代管333 | 計畫內容 | 與屋主自租比較 | |
---|---|---|---|
3種 稅負 減免 |
綜合所得稅 | 租金免稅額 $15,000 月標準扣除額為 60% |
租金免稅額 $0 月標準扣除額為 43% |
地價稅 | 採自用住宅稅率:0.2% | 採非自用稅率:1% | |
房屋稅 | 採自用住宅稅率:1.2% | 採非自用稅率:2 ~ 4.8% |
加入社會住宅後,房東會有以下3種稅務上的減免,且不受囤房稅2.0影響。
包租代管333 | 計畫內容 | 與屋主自租比較 | |
---|---|---|---|
3種 稅負 減免 |
綜合所得稅 | 租金免稅額 $15,000 月標準扣除額為 60% |
租金免稅額 $0 月標準扣除額為 43% |
地價稅 | 採自用住宅稅率:0.2% | 採非自用稅率:1% | |
房屋稅 | 採自用住宅稅率:1.2% | 採非自用稅率:2 ~ 4.8% |
先回答有多少租金收入會併入綜合所得稅,公式如下
【先扣除免稅額】
【再扣標準扣除額】 $15,000 * (1-60%) = $ 6,000
再來分享這樣綜合所得稅可以省下多少?
可以跟其他不同計畫的房東去做比較,請參考下表:
公益出租人改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,就像是獲得了一張免費的VIP會員卡,享受升級的服務!
原本房東需要自行處理的繁瑣事務,如發布租賃廣告、帶看房屋、篩選租客、簽約交屋、追收租金、房客關係管理、房屋維護、設備修理、租約管理、退租處理等,現在都由專業的社會住宅管理公司全權代勞。
選擇包租方案,即享有三年穩定租金收入的保證。由管理公司作為二房東,但「不賺取差價」轉租給租客,即使期間出現空置,房東依然能保持穩定的租金收入。
根據內政部網站,小編整理了房東的身分限制、房源的條件限制整理👇
適用地區 | 市場租金上限(新臺幣) |
---|---|
臺北市 | 39,000 |
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新竹市、新竹縣 | 35,000 |
臺南市、高雄市 | 29,000 |
其他縣市 | 22,000 |
📍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滅火器,且出租人應於租賃期間維護之;其未設置者,至遲應於轉租契約或租賃契約之起租日起三十日內設置。
📍有設置燃氣熱水器,且為屋外式熱水器者,該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,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;其無法符合者,出租人至遲應於轉租契約或租賃契約之起租日起三十日內,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,或將該熱水器遷移至屋外,或更換為強制排氣式熱水器、電熱水器或太陽能熱水器。
可以,房客也能申請。
房客身分不限定於弱勢族群,只要符合一定的所得、財產、身分條件以及就業、就學有居住需求的民眾就可以提出申請,一般戶也可以申請唷!
註:
[ 家庭成員 ]
不會被追稅,已經有修正草案規定。
內政部近期宣布,為了激勵更多房東加入,並消除他們對於可能面臨的稅務審查的擔憂,已在部務會議中通過對住宅法第3條、第15條、第16條的修正草案。該修正草案明確規定,租金補貼將不會被用作追溯性稅收徵收的依據,同時也在一定條件下放寬了公益出租的規範。這意味著參與公益出租的房東將不會面臨追稅的問題。
房東在參與社會住宅計畫期間,房東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可以享受類似自用住宅的減稅優惠。然而,這並不意味著該房產被視為自住用途。在出售這些房產時,相關的交易稅費仍需按照土地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來繳納。另外,租寓公司提供全面的不動產服務,如有相關需求,歡迎進行諮詢。
房東不行自行申請,請注意也不是任何業者都可以協助房東加入社宅,只有政府核可社宅包租代管執行廠商,才能執行!
▶ 查詢各縣市得標廠商:https://reurl.cc/YV7Rg4
▶ 租寓是「台北市」 核可社宅包租代管第四期執行廠商
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,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喔,包含仲介費跟服務費皆免!
原本由房東支付的服務費用,改由政府支付給執行廠商,因此房東和房客都不需額外支付任何的服務費用喔!這也是為什麼政府嚴格篩選與把關執行廠商的服務。
合約期間能享受以下服務:刊登招租、帶看簽約、收租催繳、修繕處理、補助申請、退租點交,這些通通不用自己來!